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映,并写明联系人姓名、地址、电话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必须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必须署真实姓名。联系人:万炜,联系电话:025-83335623。
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
2020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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